2019年11月28日,忠三所主任严道清律师再度受聘为武汉政法委法律顾问。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童赛雄为严道清律师颁发聘书
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30号)文件要求和省委统一部署,市政法委早在2016年即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我所严道清律师也受聘为法律顾问。

在过去的三年里,严道清律师珍惜荣誉、敢于担当,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积极参与市委政法委工作事务,为机关决策、制度建设、重大案件办理、重大处突维稳、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等工作出谋划策。
本次再度受聘为市委政法委的法律顾问,这既是市委政法委对严道清律师过去三年法律服务工作的高度肯定,同时也对严道清律师今后的法律服务工作寄予了更高的希望;严道清律师也将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真正当好市委政法委法律事务的“参谋”、“助手”和“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