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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三所专项法律服务项目“安陆市建投公司2015年 企业债券”获国家发改委核准

发布时间:2016-04-08 14:45阅读次数:

 2016年2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湖北省安陆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核准的批复》(发改企业债券[2016]26号),同意安陆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不超过5亿元的企业债券。

本期债券申报发行工作,系由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由湖北忠三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团队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严峻、俞海两位律师承办)。忠三所证券法律团队凭借其在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领域的丰富经验,通过与券商团队的密切配合,为发行人提供了专业、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帮助发行人在最短的时间内顺利完成债券的申报发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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