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言
2020年春节之际,新型冠状病毒以燎原之势在全国范围内爆发。经党中央和国务院统筹部署、采取诸多强力措施,虽其蔓延之势得到遏制,各地疫情均有好转,但疫情防治在现阶段已对我国各行各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湖北忠三律师事务所秉承客户至上的理念,考虑到企业经营在疫情防治阶段可能出现的一系列法律问题,迅速组织高级合伙人组成专业律师团队,在团队成员发挥各自专业优势基础上进行《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引发的企业常见法律问题应对手册》汇编工作,以期为企业在目前的停工停业阶段、未来有序复工阶段所要面临的各种法律问题进行详尽解答。本手册主要以问答形式编制,分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下之企业用工法律指引、合同履行的相关法律问题、公司治理、运营、涉诉等相关法律问题、应急征用与补偿法律指引、刑事犯罪汇编五大部分,内含法律政策汇编。本手册仅供各企业参考适用,企业在发现、处理自身法律风险时,仍需以具体事实为依据具体分析,如有疑惑可与本所联系。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引发的企业常见法律问题应对手册》共计189页,全文近10万字,受公众号篇幅所限,无法直接发布完整版,现附上目录,详细PDF版本可通过文末方法获取。
应对手册编制组
编委会主任:严道清
主编:李光胜 张冬静 罗 琳
编写组成员:李 迎、沈梦迁、邓 娴、徐莉娅、陈 飞、张 航
特别感谢忠三所劳动法及民事权益部、房地产及建设工程事务部、 PPP 及基建事务部、公司并购及投资事务部、刑事事务部对本手册编 制作出的贡献!
【目录】
第一部分:企业用工法律指引
第二部分:合同履行相关法律问题指引
第三部分:公司治理、运营、涉诉相关法律问题
第四部分:应急征用与补偿法律指引
第五部分:刑事犯罪汇编
第一部分 企业用工法律指引
一、 春节假期的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如何确定?二、 婚丧假、探亲假、事假、年休假、病休假与延长期间重叠,是否顺延?三、 春节假期如何支付加班工资?四、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在延长期间工作是否为加班?五、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延长期间工作是否为加班?六、 如何理解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提供劳动?七、 企业要求员工披露与新冠肺炎相关的健康情况,以及假期所在地、回岗路线等个人信息,是否违法?八、 企业是否有权限制感染或疑似感染新冠病毒肺炎的员工的工作?九、 疫情期间企业不能按时支付工资,是否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十、 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如何应对?十一、疫情期间如劳动者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其他疾病需要治疗时,是否属于医疗期?十二、疫情期间未患病,但作为密切接触者被隔离、进行医学观察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是否适用医疗期的相关规定?十三、劳动者疑似或被确诊后,就医产生的医疗费用由谁承担?十四、企业对劳动者被隔离或治疗期间能否解除劳动合同?十五、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任务受感染的,应该如何处理?十六、在法定假期结束后,用人单位要求员工在家办公,在此期间发生事故伤害的,是否属于工伤?十七、 关于企业如何申请稳岗补贴?十八、 受疫情影响的劳动人事仲裁时效问题如何处理?十九、 疫情防控期间的上诉期限如何计算?二十、 企业受疫情影响停工停产,如何安排员工休假?二十一、企业复工后如何应对疫情防控?参考模板:《抗击新型肺炎疫情征询函》、《回执》
法律政策汇编:①具体条文②人社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规范性文件(截至2020年2月10日) ③武汉市人社局规范性文件(截至2020年2月10日)
第二部分 合同履行相关法律问题指引
二十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是否属于不可抗力?二十三、疫情影响下合同当事人享有的权利?二十四、合同履行受疫情影响后,当事人如何应对?买卖合同相关问题 二十五、卖方因疫情无法按时交付货物,应如何处理?二十六、买方是否可以疫情为由免除延迟给付货款的违约责任?二十七、提供服务方无法按时向购买方提供服务,能否请求解除合同?金融借款合同相关问题二十八、借款企业能否要求减免疫情期间利息或延期还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相关问题二十九、工期因疫情遭受实质性影响时,承包人能否主张顺延工期?三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导致财产损失责任,如何分担?三十一、随着疫情发展,承包人的人工成本乃至材料成本会大幅上升,承包人能否主张对固定价合同(包括固定综合单价或固定总价合同)中人工费、材料费进行调增?三十二、发包人能否单方解除施工合同?房地产合同相关问题三十三、疫情期间,承租人要求减免租金法律依据是什么?三十四、所有房屋租金都可以要求减免吗?三十五、对于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如何减免租金?三十六、因疫情导致出卖人未能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时间交付房屋,出卖人能否以疫情影响作为免责事由?三十七、出卖人因疫情无法履行合同义务,是否需要通知购房人?三十八、如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影响,企业破产裁员导致购房人失业,购房人能否据此主张无法继续履行合同,进而要求解除合同?
第三部分 公司治理、运营、涉诉相关法律问题
公司设立、变更及消灭相关问题 三十九、在协议没有约定、出资人也未能协商一致下,出资人一方能否以受当前疫情影响为由单方主张解除出资协议?四十、发起人拟设立股份公司并已签订发起人协议,发起人是否可以因疫情影响取消设立公司?四十一、公司疫情发生前签订增资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因疫情发生导致公司经营发生重大困难的,受让人可否主张解除增资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四十二、公司股东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不幸去世的,股权应如何处理?四十三、因受疫情影响,尚未在工商登记管理部门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的股权受让人,是否享有股东权利?四十四、公司因疫情影响经营困难导致解散,应如何处理公司解散事宜?四十五、对主营业务良好且疫情发生前资金流正常,仅因疫情影响造成短期资金困难而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企业,债权人申请破产的,法院是否应认定其具备破产原因,受理破产企业申请?四十六、公司解散过程中,因疫情影响导致清算组延迟组成时如何处理?四十七、拟安排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召开债权人会议的,债权人如何应对?公司治理相关问题 四十八、法定代表人受疫情影响被隔离,无法履职怎么办?四十九、疫情隔离期间如何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五十、董事长因疫情影响,被隔离治疗、观察或其他原因无法正常主持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当如何召集和主持?五十一、公司原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召开的,如何处理?五十二、股东(大)会通知发出后发生疫情,公司决定正常召开,股东因疫情原因未及时参加股东(大)会且未进行表决,作出的股东会决议效力如何?五十三、董事会通知发出后发生疫情,董事因疫情原因未及时参会且未进行表决,作出的董事会决议效力如何?五十四、疫情期间,公司已签订生效的合同应当如何履行?公司运营相关问题 五十五、疫情期间,公司因受疫情影响,确实无法履行已经签订生效的合同,应当如何处理?五十六、公司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导致无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应如何申请、取得不可抗证明?五十七、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公司经营业绩波动的,对于公司签订的以公司经营业绩为触发条件的对赌协议、期权激励协议等,公司是否有权请求变更或解除?五十八、公司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偿还银行债权,债权人是否可以将债权转为股权?公司涉诉相关问题 五十九、疫情期间,对于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的纠纷,公司能否主张诉讼时效期间中止?六十、 疫情期间,在疫情、交通及出行受限等情况下,公司需参加的庭审等诉讼或者仲裁活动如何进行?六十一、疫情期间,尚未缴纳诉讼费、仲裁费的案件,是否可以申请缓、减、免?
第四部分 应急征用与补偿法律指引
六十二、什么是应急征用?六十三、应急征用的法定情形是什么?六十四、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是否属于可以征用的法定情形?六十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哪些主体有权征用,其征用范围包括哪些?六十六、如系无权主体违法征用,应当承担何种责任?六十七、应急征用单位或者个人财产应履行哪些手续?六十八、单位或个人如果对征用行为或征用补偿不服,是否有救济途径?六十九、单位或个人拒不配合政府应急征用的法律责任?七十、 应急征用单位或者个人财产后是否返还和补偿?七十一、应急征用的补偿主体是谁?七十二、应急征用补偿期限是什么?七十三、应急征用财产补偿标准是什么?七十四、应急征用的补偿方式包括哪些?七十五、应急征用补偿请求权的主体是谁?七十六、应急征用补偿程序是什么?七十七、被征用人提出征用补偿请求时应提供哪些资料?七十八、补偿事项确定后是否需要签订补偿协议?七十九、征用单位在执行征用决定时,若有不当行为,需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第五部分 刑事犯罪汇编
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人员可能涉嫌的刑事犯罪八十、公共场所拒不佩戴口罩,是否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八十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谎报、瞒报接触史,致使他人感染,是否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八十二、拒绝接受防疫、检疫、强制隔离、强制治疗的行为,可能涉嫌何种罪名?八十三、在就医期间殴打、威胁医务人员,扰乱医院秩序,可能涉嫌何种罪名?八十四、聚众哄抢疫情防控和保障物资的,涉嫌何种罪名?八十五、在微信、微博、抖音等网络平台编造、传播有关疫情的不实信息,可能涉嫌何种罪名?八十六、未经批准,擅自设置障碍拦截、毁坏道路阻断交通的,是否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八十七、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的人对新型冠状肺炎患者进行治疗,造成严重后果的,可能涉嫌何种罪名?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可能涉嫌的刑事犯罪八十八、企业假借防疫之名骗取公私财物的,应当承担何种刑事责任?八十九、企业以防控疫情名义,对商品或服务作虚假宣传,可能涉嫌何种罪名?九十、 企业哄抬物价、谋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可能涉嫌何种罪名?九十一、企业生产、销售伪劣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或劣药、假药的,可能涉嫌何种罪名?九十二、企业准许或纵容感染或疑似感染新型冠状肺炎的员工从事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可能涉嫌何种罪名?九十三、企业随意排放、倾倒或者处置被新型冠状病毒污染的污水、污物、粪便的,可能涉嫌何种罪名?九十四、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大量传播虚假疫情信息的,可能涉嫌何种罪名?疫情防控期间,国家工作人员、慈善组织人员可能涉嫌的刑事犯罪 九十五、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国家工作人员未采取有效疫情防控措施或未及时履行报告职责,可能涉嫌何种罪名?九十六、国家工作人员贪污、侵占用于防疫工作的款项、物资,可能涉嫌何种罪名?
湖北忠三律师事务所
应对手册编制组
2020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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