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27日上午,襄阳铁路运输法院召开社会廉政监督员工作会议,院长申清、院党组成员、各业务庭庭长以及该院聘请的10名社会廉政监督员参加会议。湖北忠三律师事务所襄阳分所副主任李华义律师被聘为襄阳铁路运输法院社会廉政监督员。
聘请社会廉政监督员是法院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的必要手段,通过廉政监督员,助推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更好地推进审判执行、司法改革,破除“执行难”、遏制信访不信法等司法难题。
(图为申清院长为李华义副主任颁发聘书)
李华义副主任此次被聘为社会廉政监督员,他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认真履行好廉政监督员职责,积极配合法院信访部门与人民群众沟通信访事件,及时向院领导和有关部门反馈人民群众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为廉政法院建设当好“护林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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