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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律师宣传日——做党和人民的好律师主题活动之一 “树立诚信理念,践行职业规范”的专题讲座

发布时间:2024-09-23 22:30阅读次数:


为进一步增强律师行业的社会影响力,提升律师队伍的整体形象,积极践行“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宗旨,在“全国律师宣传日”(9月25日)即将来临之际,湖北忠三律师事务所举办了一场主题为“树立诚信理念,践行职业规范”的专题讲座。

忠三所高级合伙人罗琳律师应邀担任主讲,围绕《律师法》的核心内容、律师执业规范、执业理念和执业使命等,与全体律师分享了他在执业过程中积累的宝贵经验。


在讲座中,罗琳律师强调,诚信是律师职业的基石,并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律师执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应当接受国家、社会和当事人的监督。”他进一步阐述了诚信与律师职业道德的关系,指出“人无信不立”,引用孔子《论语》中关于“信”的名言,强调律师应当以诚实守信作为立身之本,只有这样,才能赢得委托人的信任和社会的尊重。

罗律师呼吁全体律师坚守诚信原则,依法执业,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杜绝私自接受委托、私自收取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他特别指出,诚信不仅是职业道德的核心,也是律师执业规范的基础。在《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中,明确要求律师应当勤勉尽责,诚实守信,始终以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为己任。

此外,罗律师也强调了保密义务的重要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律师应保守在执业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当事人的隐私信息。他指出:“只有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才能赢得当事人的信任,体现出作为律师的专业素养。”同时,他提醒大家,保密不仅是法律的要求,也是律师维护自身声誉和行业形象的必要条件。针对收费问题,罗律师提醒所有律师应严格按照规定收费,统一由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并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合同,避免私自收费或收受不当利益。他特别强调:“合理收费不仅是法律要求,也是维护律师行业公信力的重要举措。”收费问题若处理不当,可能会对律师的职业形象造成严重影响。

最后,罗律师结合自身多年的执业经验,分享了他在实践中如何践行职业规范的心得体会。他鼓励广大律师同行保持持续学习的态度,增强服务意识,提高专业素养,始终把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作为工作重心。

分享环节,俞海律师、王磊律师、张欣律师结合自身执业经验,探讨了律师职业的核心要素和挑战。律师在处理复杂案件时必须坚守法律与职业道德底线,尤其是在面对利益冲突时,应保持高度的职业操守。同时,律师的沟通能力和情商也是成功的重要因素,通过与当事人、法官及对方律师的有效沟通,能够更好地解决法律问题。

会上,湖北忠三律师事务所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高级合伙人余佳奇律师进行了总结发言。余律师表示,此次专题讲座内容丰富,针对性强,对全体律师进一步明确职业规范、增强诚信意识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他强调:“律师作为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肩负着维护法律尊严和公平正义的重大责任。全体律师应以此次学习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切实做到诚信执业、规范执业。”余律师还号召大家,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展现新时代律师的良好风貌。

此次专题讲座的成功举办,进一步强化了湖北忠三律师事务所全体律师的诚信执业理念和职业规范意识。全所律师将以此为契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为法治中国的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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