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益保护
普法宣传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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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在“3·15消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之际,2022年3月15日19点30分,湖北忠三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程丛文律师,坐客明桥直播间,为广大直播间观众带来线上主题分享会——“《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解读”,并进行普法宣传。
坐客嘉宾
程丛文律师
擅长领域:各类诉讼与非诉案件,擅长处理大型建筑纠纷、房地产纠纷、合同纠纷、结构性交易、不良资产处置以及债权债务纠纷等。熟悉英美法律,擅长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特别是跨国贸易纠纷等。

中南大学 法学学士
香港中文大学 国际经济法硕士
内容回顾
四大关键角度
程丛文律师从以下四个角度展开了分享:
1、为什么要保护消费者权益
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的权利
3、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如何避坑
4、全国消费维权经典司法案例分享

截取自程丛文律师ppt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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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丛文律师强调:保护消费者权益有利于鼓励公平竞争,限制不正当竞争。损害消费者权益,实际上就是不正当竞争行为,放任经营者损害消费者利益,就会使广大合法、诚实的经营者的利益受到损害,破坏竞争环境。保护消费者权利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市场经济条件下通过保护消费者权利,让消费者能够购买到称心如意的商品和服务,就是在宏观意义上提高了人民的生活水平。保护消费者权利有利于提高企业的和全社会的经济效益。
目前在我国,假冒伪劣产品充斥在市场中,如果能够切实保护消费者权利,进而在全社会形成正当经营、正当竞争的良好商业氛围。这样就有利于促使企业努力加强管理,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提高经济效益,推动社会进步。

程丛文律师在直播间分享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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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程丛文律师还从消费者常常“踩雷”的角度为大家分享,消费者尽量要避坑的某些环节:诸如如何区分定金和订金,格式条款究竟何种情况下无效,以及新的三包法背景下,汽车消费者应如何最大化的维护自己的权利。

*“本合同订立后,如遇国家政策或厂家价格调整等不可预见因素,其风险由乙方(买方)自行承担。”对于这些条款,程律师强调都是无效的格式条款,并指出:不是所有的格式条款都是无效条款,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当属无效。

程丛文律师在直播间分享互动
结语
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但身为消费者的我们,在平常的日子里同样需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我们积极把握,并要学会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利益。
同时,生产者、经营者也要积极履行自己的义务。保护消费者权益既有利于鼓励公平竞争、限制不正当竞争,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也有利于提高企业的和全社会的经济效益。以此来推动社会进步,促进社会主义新时代市场经济的发展。
忠三律师事务所始终秉承“客户是我们的根本,法律是我们的信仰,忠三一家人是我们的理念”价值观,不断提供着更专业、更务实、更高效的法律服务,并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加强法治建设贡献力量!